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1.向关联方深圳市捷 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含子公司)购买 原材料,预计发生金 额为 3,000,000.00 元。 2.控股子公司广东固 特电陶科技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无锡市通超 电子有限公司购买原 材料,预计发生金额 为1,000,000.00元。
1.向关联方深圳市捷 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含子公司)出售 产品,预计发生金额 为3,000,000.00元。 2.控股子公司广东固 特电陶科技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无锡市通超 电子有限公司出售产 品,预计发生金额为 1,000,000.00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大田洋南一路 7号厂房 201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高分子改性新型材料、复合材料的技术探讨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产品的开发、销售;五金、塑胶模治具及五金、塑胶配件、构件的研发、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高分子改性新型材料、复合材料产品的生产;塑胶模治具及五金、塑胶配件、构件的生产。
关联关系: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吴银隆系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其控股的固特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4.7119%股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温清武持有公司控股子广东固特电陶科技有限公司 31.8%的股权,其子系无锡市通超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营业务: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监督管理的机构批准的别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广东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的股份,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吴银隆系广东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关联方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在预计的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利用各自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按照市场行情报价定价,交易价格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策略目标。
上述关联交易能帮助公司和关联方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扩大公司市场销售 业务,提升公司业绩,同时该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 立性产生一定的影响,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上述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策略目标,对公司未来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 极的影响。